辽宁指导企业环境保护税申报
    本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加强辽宁省环境保护税征管协助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今年,辽宁省生态环境部门将联合同级税务部门做好惠企帮扶,指导企业环境保护税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发挥税收对企业发展绿色转型的导向性作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主动与省税务、财政等部门共同磋商,在全国率先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税征管协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协助辽宁省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的具体职责。生态环境部门、同级税务部门将全力做好数据对接,及时准确地传输排污许可、自动监测、手工监测、行政处罚等信息。同时,对于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录入移动执法、处罚系统,有条件的地市及时通报同级税务部门;对于税务部门提出的联合检查、专案稽查等工作需求,将全力以赴积极配合。
 
    据介绍,今年辽宁省将确定两个市、两个县(市、区)作为环境保护税征管提质增效试点,由省级相关部门协同,深化环境保护税征管工作,根据税额实际入库情况,强化地区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规范化建设水平。严厉打击第三方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与税务部门拟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税联合检查。
 
    同时,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将利用省级生态环境监督帮扶工作专班,组织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监督员,持续开展绿色税收政策宣传,送法入企和环境保护税申报辅导,建立“需求提出—研究分析—优化解决—反馈处理”全链条闭环式处理模式,解决企业漏报、错报、误报等问题;联合税务部门深入开展数据共享,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增设信息化建设功能点,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战卫民
中国环境报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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