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本报记者王小玲成都报道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攀枝花市开展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这意味着,经四川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四川省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
 
    此次督察将高规格组建5个督察组,组长分别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同志担任,从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以及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抽调人员,对攀枝花市、广元市、遂宁市、乐山市和广安市开展例行督察。
 
    督察组将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重点关注各市党委、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及处理情况;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等。
 
    此次督察将进一步优化督察方式和程序,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督察组将严肃纪律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精神。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将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中国环境报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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