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产”“管”两手都过硬
 
  “一手抓源头防控,一手抓执法监管,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谈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福建省农业厅厅长黄华康思路清晰,“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任重而道远。”

  以4个国家级、26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为契机,福建着力创新,强化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力促齐抓共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稳中有升。今年上半年,在省级抽检中,全省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畜禽产品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9.14%。

  抓住源头让生产者树立绿色生产新理念

  “生产基地的选址是农业生产的第一环节,是源头的源头。”为了找到理想的耕地,福清市绿丰农业公司董事长林必玲以800元每亩的高价,流转了2000亩优质的耕地。他认为,质量关乎公司的存亡,不受污染的耕地,虽然多花了钱,最终能在市场获得应有回报。

  为帮助像林必玲这样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绿色生产理念,福建农业管理部门编印发放标准化生产“明白纸”“口袋书”“手册”等技术指导资料,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

  “一年至少300天以上都有雾气缭绕,像仙境一般。”10月11日,微微细雨中,云富茶业总经理阮礽探在尤溪紫阳水库的小山坡上,自豪地介绍他的300亩生态茶园。有机肥一吨800元,施肥人工支出却高达1000元,是施普通化肥的3倍。他说,质量是公司的生命线,增加投入,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产出高质安全的生态茶。

  农业生产者有意愿,政府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财政投入。在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农业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培训,提高生产者的标准化应用水平。围绕重点特色产业,创建各类作物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加快农业标准化推广。

  在福鼎市,以“标准上墙、技术落地、记录入档、质量追溯”为总体要求,建立了18个标准化生产基地。自去年以来,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等20项以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2万亩。

  强化监管净化农业安全生产新环境

  “每个月都有各种级别、各种类型的质量抽查。”作为一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虽然绿丰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严格的自检规范,但对来自各级政府部门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严格的抽查和监管,却抱着高度欢迎和开放的态度:“外部监管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既注重农产品质量监管,更强化对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省农业厅要求各地落实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规定,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尤溪县建成“农资放心店”20家,将21家兽药企业纳入农资平台监管范畴,覆盖了全部乡镇,有效净化了全县农资市场。

  自2015年起,省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设区市政府绩效考核,并层层传导,所有设区市和75个涉农县(市、区)政府全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下一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部门完善“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扩大抽检覆盖面,增加抽检频率。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一旦发现检测不合格产品,立即禁止产品上市,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到位。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重点针对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等问题,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全面加强监督抽检,严厉查处农产品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以来,福鼎市检查种养场和生产经营企业549家次,对农业投入品违法立案查处25起。

  完善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9月份检测了70多个品种。”在尤溪县西城镇农产品检测中心,工作人员陈世安认真地介绍速测仪如何使用。在安全县创建过程中,尤溪全县15个乡镇都配备了速测仪、检测车,250个行政村各配齐一名监管员。明确了各环节的工作分工,各部门间职责进一步清晰,责任进一步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在云霄县,质量安全单纯依靠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已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形成了“部门联动”机制。农业部门借力公安部门,联合县工商、质监、食药局等部门检查农(兽)药、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市场,每逢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必与县食安办、食药局等部门联合检查。

  为更好地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各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电话,全天候受理举报,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发挥农业行业协会、产业技术体系等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龙头企业质量承诺、名优产品评选质量保证、产业技术体系业务培训等方式,强化行业自律,推动提高行业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在监督抽查、检打联动中,一经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会商机制,研判问题性质、原因,开展追踪溯源,确保责任倒查到位,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农产品经营主体一旦出现不良记录,将被列入“黑名单”,通过监管系统或媒体予以公布。
 
农民日报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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